通知公告
通知公告

关于转发《教育部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安全人才培养工作的指导意见》的通知

各相关研究所,各学院、系:

现将《教育部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安全人才培养工作的指导意见》(教高【2014】4号)予以转发,请转达给相关导师和研究生。

 

附件: 《教育部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安全人才培养工作的指导意见》

 

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与学位部

  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四日


责任编辑:脱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