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促进我校与丹麦高校的学术交流与合作,加强博士研究生国际化培养,现将2025年度中丹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选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培养方式和录取人数
选派我校中丹学院中国籍在读博士研究生到丹麦哥本哈根大学、奥胡斯大学、南丹麦大学、奥尔堡大学、洛斯基勒大学、丹麦科技大学、哥本哈根商学院、哥本哈根信息技术大学 8所丹麦高校进行期限为6-12个月的学习研究,回国进行论文答辩,取得国内学位。
2025年度中丹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录取人数不超过20人。
本年度录取人员须在2026年12月31日之前派出。
二、申报条件
申请人须满足以下条件:
(一)系我校中丹学院在读博士研究生,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派出前须已转为博士研究生。
(二)学习成绩优秀、身心健康。
(三)已基本完成课程学习。
(四)外语能力符合丹麦接收高校的要求。
(五)申请时已获得丹麦接收高校的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。
三、资助内容
入选者可获得以下资助:
(一)访学期间生活费(资助标准参照国家公派留学生奖学金标准执行)。
(二)往返国际旅费1次(由访学人员先行垫付,访学结束后按财务制度以补助的形式发放)。
四、申报流程
请各单位于2025年12月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我处。电子版材料请按以下要求整理:
第一层文件夹名:"中丹学院-2025中丹联合培养项目"
第二层文件夹名:申请人姓名,内含该申请人所有申请材料
需提交的材料包括:
(一)《中丹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初选汇总表》(附件1)纸版、电子版(Excel格式)一式1份,须加盖单位公章。
(二)《中丹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申请表》(中文,附件2)纸版、电子版(签字盖章后扫描为PDF格式)一式1份,须加盖公章。
(三)《中丹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申请表》(纸版、电子版)(英文,附件3)一式1份。
(四)补充材料(只需电子版,PDF格式):
1.外语成绩证明扫描件
2.接收院校邀请信(须包含邀请人信息、访问目的、访学时间、费用安排等要素,并有邀请人手书签名)
3.在学期间已发表文章首页及摘要页,或文章录用函(需导师签字)
4.获奖证书扫描件
联系人:李茂力
联系电话:010-88256206
电子邮箱:lianpei@ucas.ac.cn
地址:北京市石景山区玉泉路19号(甲)中国科学院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
邮编:100049
附件:
1.2025年度中丹联合培养项目初选汇总表
2.中丹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申请表(中文)
3.中丹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申请表(英文)
中国科学院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
2025年11月1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