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通知公告

关于开展2025年度中丹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

为促进我校与丹麦高校的学术交流与合作,加强博士研究生国际化培养,现将2025年度中丹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选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培养方式和录取人数

选派我校中丹学院中国籍在读博士研究生到丹麦哥本哈根大学、奥胡斯大学、南丹麦大学、奥尔堡大学、洛斯基勒大学、丹麦科技大学、哥本哈根商学院、哥本哈根信息技术大学 8所丹麦高校进行期限为6-12个月的学习研究,回国进行论文答辩,取得国内学位。

2025年度中丹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录取人数不超过20人。

本年度录取人员须在2026年12月31日之前派出。

二、申报条件

申请人须满足以下条件:

(一)系我校中丹学院在读博士研究生,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派出前须已转为博士研究生。

(二)学习成绩优秀、身心健康。

(三)已基本完成课程学习。

(四)外语能力符合丹麦接收高校的要求。

(五)申请时已获得丹麦接收高校的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。

三、资助内容

入选者可获得以下资助:

(一)访学期间生活费(资助标准参照国家公派留学生奖学金标准执行)。

(二)往返国际旅费1次(由访学人员先行垫付,访学结束后按财务制度以补助的形式发放)。

四、申报流程

请各单位于2025年12月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我处。电子版材料请按以下要求整理:

第一层文件夹名:"中丹学院-2025中丹联合培养项目"

第二层文件夹名:申请人姓名,内含该申请人所有申请材料

需提交的材料包括:

(一)《中丹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初选汇总表》(附件1)纸版、电子版(Excel格式)一式1份,须加盖单位公章。

(二)《中丹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申请表》(中文,附件2)纸版、电子版(签字盖章后扫描为PDF格式)一式1份,须加盖公章。

(三)《中丹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申请表》(纸版、电子版)(英文,附件3)一式1份。

(四)补充材料(只需电子版,PDF格式):

1.外语成绩证明扫描件

2.接收院校邀请信(须包含邀请人信息、访问目的、访学时间、费用安排等要素,并有邀请人手书签名)

3.在学期间已发表文章首页及摘要页,或文章录用函(需导师签字)

4.获奖证书扫描件

联系人:李茂力

联系电话:010-88256206

电子邮箱:lianpei@ucas.ac.cn

地址:北京市石景山区玉泉路19号(甲)中国科学院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

邮编:100049

附件:

1.2025年度中丹联合培养项目初选汇总表

2.中丹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申请表(中文)

3.中丹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申请表(英文)

 

 

中国科学院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

2025年11月11日


责任编辑:脱畅